为支持上海市静安区土地储备中心对土地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鼓风机厂与上海市静安区土地储备中心签署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合同》,就鼓风机厂所持有的位于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3000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储备事宜达成协议,上海市静安区土地储备中心对该处房地产产证范围内的土地实施收购储备。

  1、合同金额

  共和新路3000号房地产收储总价196788万元。上述房地产的收储总价包含地上建筑、变电房内的设施设备、停工停业损失、房地产腾空等一切费用及补偿。该房地产收储单价为1200万元/亩。

  2、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后,上海市静安区土地储备中心在2020年12月31日前向鼓风机厂支付合同款的20%。

  (2)上海市静安区土地储备中心在2020年6月30日前向鼓风机厂支付合同款的30%。

  (3)鼓风机厂向上海市静安区土地储备中心移交权证原件后,上海市静安区土地储备中心在2020年9月30日前向鼓风机厂支付合同款的30%。

  (4)鼓风机厂移交场地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上海市静安区土地储备中心向鼓风机厂支付合同款的20%。

  3、其他安排

  鼓风机厂负责房地产腾空事项,且在2020年12月31日前将房屋腾空的房地产移交上海市静安区土地储备中心。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两处房地产的收储是公司支持上海市静安区对土地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响应上海市静安区土地规划要求进行的交易,公司通过本次交易收到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的运营资金,为公司从传统制造向智能制造转型发展提供支持。两项土地收储交易预计将在2020年完成,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广中西路191号和共和新路3000号土地收储交易金额分别为90384万元和196788万元,在扣除账面净值、土地增值税、搬迁补偿费用等支出后,预计公司因本次交易将在2020年分别产生约2.2亿元和8亿元的土地转让净收益;具体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金额以经审计师年度审计后的金额为准。公司将继续积极关注本次土地收储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2020-025

  可转债代码:113008 可转债简称:电气转债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支付搬迁补偿之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过去12个月期间,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电气总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包括:(1)2019年3月29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向上海电气租赁有限公司发放19.9亿元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电气总公司委托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租赁有限公司发放19.9亿元委托贷款。(2)2019年4月17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承接巴基斯坦塔尔煤田一区块煤矿项目EPC合同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牵头方与巴基斯坦塔尔煤田一区块煤矿项目公司华信资源责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资源”)签订EPC合同,总金额为902,706,907美元。包括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香港国际工程公司与华信资源签订巴基斯坦塔尔煤田一区块煤矿项目离岸合同,总金额467,956,549美元;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与华信资源签订巴基斯坦塔尔煤田一区块煤矿项目在岸合同,总金额434,750,358美元。(3)2019年7月12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委托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及附属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电气总公司委托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分别发放委托贷款1160万元和6000万元,期限均为五年,年利率均为不超过0.12%(含)。(4)2019年12月9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电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转让所持上海船用曲轴有限公司86.727%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所持上海船用曲轴有限公司86.727%股权协议转让给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船用曲轴有限公司86.727%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70,226,610.34元(股权转让价格以最终经国资备案的评估值为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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