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12个月期间,公司与电气总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包括:(1)2019年3月29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向上海电气租赁有限公司发放19.9亿元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电气总公司委托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租赁有限公司发放19.9亿元委托贷款。(2)2019年4月17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承接巴基斯坦塔尔煤田一区块煤矿项目EPC合同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牵头方与巴基斯坦塔尔煤田一区块煤矿项目公司华信资源责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资源”)签订EPC合同,总金额为902,706,907美元。包括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香港国际工程公司与华信资源签订巴基斯坦塔尔煤田一区块煤矿项目离岸合同,总金额467,956,549美元;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与华信资源签订巴基斯坦塔尔煤田一区块煤矿项目在岸合同,总金额434,750,358美元。(3)2019年7月12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委托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及附属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电气总公司委托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分别发放委托贷款1160万元和6000万元,期限均为五年,年利率均为不超过0.12%(含)。(4) 2019年12月9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电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转让所持上海船用曲轴有限公司86.727%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所持上海船用曲轴有限公司86.727%股权协议转让给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船用曲轴有限公司86.727%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70,226,610.34元(股权转让价格以最终经国资备案的评估值为准)。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