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练 | 2026年10月31日 期货从业(统考·期货法律法规)(第 24 期)

试题来源期货法律法规 · 中国期货业协会官方考试大纲
所属考试期货从业
所属科目期货法律法规
对应大纲《2024年"期货法律法规"考试大纲》
所属章节第六章 期货领域的司法裁判
覆盖知识点期货经纪合同纠纷、结算违约处置、交割违约处置、适当性义务与举证责任倒置、民事赔偿代表人诉讼、调解与仲裁诉讼的衔接、期货业协会调解职责
试题分值单项选择题 2 分 × 3、多项选择题 3 分 × 1、判断题 1 分 × 1,合计 10 分
难度中等

本期试题(共 5 题)

1.【单项选择题】(2 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交易者保证金不符合约定标准时,结算参与人应当( )。

A. 立即强行平仓,无需通知 B. 先通知交易者在约定时间内追加保证金或者自行平仓,逾期未处理的按约定强行平仓 C. 直接向期货交易所报告后平仓 D. 暂停该交易者全部交易权限直至补足保证金

2.【单项选择题】(2 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交易者在结算过程中违约的,其委托的结算参与人可以动用的资金不包括( )。

A. 该交易者的保证金 B. 结算参与人的风险准备金 C. 结算参与人的自有资金 D. 期货交易所的会员会费

3.【单项选择题】(2 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交易者提起因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交易行为引发的民事赔偿诉讼,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且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可以( )。

A. 由期货业协会代为起诉 B. 依法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 C. 由期货交易所先行赔付后追偿 D. 直接申请仲裁

4.【多项选择题】(3 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关于期货纠纷的类型与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 因追加保证金通知未送达导致的损失,属于期货经纪合同纠纷的典型争议 B. 卖方交割时无法交付标准仓单,属于交割纠纷,结算机构有权处置其权利凭证 C. 期货经营机构违反适当性义务导致交易者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D. 期货业协会对会员与交易者之间的纠纷负有调解职责

5.【判断题】(1 分)普通交易者与期货经营机构发生期货业务纠纷并提出调解请求的,期货经营机构可以拒绝调解。

A. 正确 B. 错误

答案与解析

1. 答案:B
解析:考查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强行平仓顺序。交易者的保证金不符合结算参与人与交易者约定标准的,结算参与人应当按照约定通知交易者在约定时间内追加保证金或者自行平仓;交易者未在约定时间内追加保证金或者自行平仓的,按照约定强行平仓。A 项跳过通知环节;C、D 项均非法定程序。故选 B。
2. 答案:D
解析:考查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交易者在结算过程中违约的,其委托的结算参与人按照合同约定动用该交易者的保证金以及结算参与人的风险准备金和自有资金完成结算,并可依法追偿。A、B、C 均在法定范围之内。D 项会员会费不属于可用于完成结算的资金来源。故选 D。
3. 答案:B
解析:考查第五十七条的代表人诉讼。交易者提起因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交易行为引发的期货民事赔偿诉讼时,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且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可以依法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A 项协会的职责是调解而非代诉;C 项无法律依据;D 项仲裁须有仲裁协议,与代表人诉讼不是同一路径。故选 B。
4. 答案:ABCD
解析:考查纠纷类型与规则的综合运用。A 项对应第四十一条的通知义务与经纪合同争议;B 项对应第四十七条,结算参与人在交割过程中违约的,期货结算机构有权对其标准仓单等权利凭证进行处置;C 项对应第五十条第三款;D 项对应第一百零四条关于协会职责的规定。故选 A、B、C、D。
5. 答案:B
解析:考查第五十六条第二款。交易者与期货经营机构等发生纠纷的,双方可以向行业协会等申请调解;普通交易者与期货经营机构发生期货业务纠纷并提出调解请求的,期货经营机构<strong>不得拒绝</strong>。题干表述与法条相反,故错误。故选 B。

本期小结

本期 5 题围绕期货纠纷的类型与处理展开,覆盖强行平仓的法定顺序、结算违约的资金动用范围、代表人诉讼、五类纠纷的场景识别、普通交易者的调解请求权,重点检验“先通知后平仓”与“普通交易者举证倒置、机构不得拒绝调解”两条规则。

相关知识点详见 → 期货法律法规考点精讲 | 第六章 期货领域的司法裁判 · 期货纠纷的主要类型

依据:中国期货业协会 官方考试大纲 来源:中国期货业协会 https://www.cfachina.org/
说明:中国期货业协会 2024 年 4 月 12 日发布的《期货基础知识》《期货法律法规》《期货投资分析》考试大纲,2025、2026 年考试沿用;其中《期货基础知识》《期货法律法规》为一般从业科目,《期货投资分析》为专项科目。如辅导教材内容与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有抵触,以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准。
本文内容依据官方考试大纲与现行法律法规整理,仅供参考,具体以官方教材及现行法律法规原文为准。如遇政策调整,请以中国期货业协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官方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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