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公示。
  (五)颁发证书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请申请人及时关注市教育局、各县区教育局网站上的有关通知。
单位 网址 联系电话
马鞍山市教育局 http://www.masedu.cn/ 2473336
含山县教育局 http://jyj.ahhs.gov.cn/ 4332879
和县教育局 http://hxzwgk.mas.gov.cn/opennessContent/?branch_id=57a3df762c262ea9a00aad5c 5312256
当涂县教育局 http://dtxzwgk.mas.gov.cn/opennessContent/?branch_id=57a3df762c262ea9a00aad89 6748031
花山区教育局 http://edu.mashsq.gov.cn/ 8886715
雨山区教育局 网站维护中,关注市教育局网站 2352440
博望区教育局 http://www.bwjyj.cn/ 6065739
附件1: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doc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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