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思顿教育为你详解!建造师证书补贴领了吗?怎么领?(最新发布)(7)
时间:2020-10-10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点击:300次
(二)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与失业保险参保信息比对、与企业享受技能提升培训补贴信息联动等方式进行审核;并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或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网联网核查等方式对职工提供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进行核查。 (三)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人员名单信息表》(附件1)交职业培训管理部门审核,职业培训管理部门应于7个工作日内对申领职工职业资格证是否享受就业资金培训补贴情况进行确认审核。 (三)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于每月15日前将上月《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人员名单信息情况表》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于15个工作日内通知职工本人携身份证、社保卡、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现场确认,填写《安徽省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请确认表》(附件2)。 (四)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职工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尚未推广金融社保卡的地区可暂时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职工个人银行账户。 (五)在网络申请渠道尚未开通前,职工可凭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前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填写《安徽省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表》(附件3),申领技能提升补贴。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核验、职业培训管理部门审核,并经公示后,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职工本人的社会保障卡或个人银行账户。 三、补贴标准 (一)职工个人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1000元;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1500元;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2000元。 (二)技能提升补贴标准可向地区紧缺急需职业(工种)予以倾斜。职工个人取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设区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的紧缺急需技能职业(工种)目录内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可在规定的基础上上浮最高不超过50%,具体标准由各市制定。 (三)职工在失业期间个人取得的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已享受就业技能培训补贴的,不再享受技能提升补贴。 (四)职工参加企业组织的免费技能提升培训,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在企业已享受过就业资金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的,职工享受的技能提升补贴减半支付。 十五、浙江省 浙江省关于印发《浙江省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实施办法》的通知。
通知明确: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职工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以上的; (二)自2017年1月1日(含)后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下称证书)的,以证书核发的时间为准。 第三条符合条件的职工应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携带居民身份证和证书原件到本人当前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并填写《浙江省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表》(附件1)。申领时已失业的,到失业前最后一次缴费的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 代为申领的,需提供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