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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暂无
解析:一、
第一.执法部门法律意识淡漠,依法行政观念不强。(2分)存在以权代法,通过公务人员以外的第三方实施暴力、强制等行为,侵害人民权益。[3分]
第二.个别一线执法人员存在大胆越界随意行政的执法恣意。[2分]为了达到处罚的目的,任意创造执法方式,把国家法律赋予的执法权让渡给牟利的个人。[3分]
第三.一些管理手段和政策存在漏洞,对人民群众产生误导。[2分]一些重大公共政策的制定对其中所包含的价值导向、道德影响重视不够,产生一些负面效应。[3分]
二、
法治政府建设要从规范权力、公正司法、普法教育几个方面来推进:[2分]
第一,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3分]将权力法治化、规范化、监督化,党员领导干部的所有行政行为都要于法有据,不得法外设权。加大查处力度,惩治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3分]
第二,维护司法的公平正义。[3分]推进庭审公开制度,让公众在公开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保证司法机关独立开展工作.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纠正执法、司法活动中的不正之风,确保司法清明。[3分]
第三。让法治成为全体公民的信仰。[3分]要做好普法宣传,真正使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信仰.自觉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将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3分]
三、
“镇政府起诉县政府”是依法行政新样本
镇政府因为土地所有权问题起诉县政府.这是一起标志性的事件,体现了我国法治建设的进步,既有法律方面的标本意义.又有解决问题的实际意义。[5分]
法律标本意义:长期以来.政府部门和官员偏好使用行政权力包办一切,镇政府起诉县政府代表了法治意识的觉醒.代表了法治社会的进步和用法律解决问题途径的回归。[2.5分]这样能够形成法律对权力的制约,又可以对百姓信法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2.5分]
解决问题的实际意义:由于权力的不对等.用协商的办法不利于问题的解决,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更加公平。[2.5分]另外,镇政府所争取的是全镇居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权益,这种基层政府愿意为了民众利益、集体利益.与上级政府公然对簿公堂的意识,同样是值得肯定的。[2.5分]
就此而言。镇政府起诉县政府,不是下级单位找上级单位麻烦,更不是下级政府给上级政府添乱,而是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是法治社会的进步。[5分]
四、
把公权力赶进法治的笼子
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关键在于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又第一次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定为主题,这充分体现出了新一届领导集体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空前重视。然而.当前还有不少领导干部将法律视为一种工具,将法治当成可有可无的东西,仍然习惯用人治的思维和方式处理问题。以言代法.以权压法。这便导致了“钓鱼执法”‘暴力拆迁”等事件的频发,在群众中间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降低了政府公信力。损害了法律权威。因此,法治不仅要“治民”,更要“治官”“治权”,这就要求领导干部必须要严格、规范行使权力以及形成自觉接受制约和监督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模式,将公权力赶进法治的笼子。
限制公权力.要培养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方式。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对新历史时期各级领导干部领导能力提出的新要求.其核心是规范、约束和监督公权力的运行。“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要求领导干部在面对当前发展过程中的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时.能够研判处理方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法治精神。当然,法治意识和法治精神入脑入心.非一日之功。要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完善各级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要通过法制讲座等形式.组织学习宪法、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并把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自觉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限制公权力.要强力转变行政管理职能。坚决实行政企分开,理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公民的关系.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切实解决越位、缺位和错位问题,真正把政府职能转到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特别是在经济管理上,要强化“看不见的手”,弱化“看得见的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做到凡是市场能运作的,政府不包揽;凡是企业能自主经营的,政府不干预;凡是该社会办理的,政府不插手:凡事能由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提供服务的领域,政府尽快退出,真正做到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建立健全统一、公开、公平、公正的现代公共服务体系。要进一步搞好政务公开,向社会公开政府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行政措施和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幅度削减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审批行为。
公权力受制于法.公民才能受惠于法:公权力守法,公民才能相信法治。法治的中心是治官、治权,各级公权力执掌者行使公权力的行为均受到法律规范和控制,法治政府的目标才能得以实现。因此,法治的起点,应从把公权力赶进法治的笼子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