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4)的会计处理不正确。理由:甲公司提供的 2 年期维修服务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应当按照销售商品与提供服务的单独售价相对比例,对交易价格进行分摊,在履行各项履约义务时分别确认收入。
B产品单独售价=920(万元),维修服务售价=100(万元),合同价款总额=1 000(万元);
销售B产品应分摊的交易价格=920/(920+100)×1 000=901.96(万元);
提供维修服应分摊的交易价格=100/(920+100)×1 000=98.04(万元);
甲公司 2×19 年应确认销售相关的收入 901.96 万元。
更正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收入 98.04
贷:合同负债 98.04
借:预计负债 80
贷:销售费用 80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4.51[(98.04-80)×25%]
贷:所得税费用 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