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4)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委托他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除外),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考点3】销售额的界定
1.销售额是否含增值税
(1)商业企业的“零售价”肯定含税;
(2)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销售额”肯定不含税;
(3)价外费用和逾期包装物押金视为含税收入。
2.价外费用
价外费用(价外向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包装费、优质费等)无论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计入销售额。
【注意】价外费用视为含税收入,需换算为不含税价款
3.包装物押金
(1)收取的1年以内的押金并且未超过合同规定期限(未逾期),单独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
(2)收取的1年以内的押金但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逾期),单独核算的,应并入销售额(视为含税收入),按照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征税。
4.商业折扣
(1)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2)未在同一张发票上“金额”栏注明折扣额,而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的,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5.以旧换新
(1)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应当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
(2)金银首饰以旧换新的,应按照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
【考点6】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1.凭票抵扣
(1)增值税专用发票
(2)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的进项税额,为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解释】(1)不征消费税的:进口增值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增值税税率;(2)征收消费税的:进口增值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增值税税率。
2.计算抵扣
购进农产品,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乘以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考点6】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解释1】用于劳动保护方面的外购货物,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解释2】纳税人外购的固定资产,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又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解释3】如果购进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2.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3.非正常损失
(1)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2)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解释1】货物的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以及被执法部门依法没收或强令自行销毁的货物。
【解释2】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其进项税额可抵扣。
【考点7】进项税额转出
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事后改变用途(用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形),应将该项购进货物、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进项税额转出,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第7章  企业所得税
【考点1】不征税收入与免征税
不征税 对事业单位、社会团“财政拨款、财政性补助”
代收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取得用于“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免征税 利息 国债利息收入免税
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免税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来自非上市公司(居民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免税
对来自上市公司(居民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 连续持有上市公司股票12个月以上的,免税
不足12个月的,征税
非营利组织 接受单位或个人的捐赠、收取的会费等免税
营利性活动取得收入(含政府购买服务)征税
【考点2】税前扣除项目及标准(★★★)
1.限额扣除项目

项目 基数 限额比例 超过部分处理
职工福利费 工资薪金总额 不超过14% 不得抵扣
职工教育经费 不超过2.5%(高新技术企业8%) 可以结转
工会经费 不超过2% 不得抵扣
补充养老医疗 不超过5% 不得抵扣
业务招待费 实际发生额 60% 两者取小 不得抵扣
年销售额 不超过5‰
广告费宣传费 年销售额 不超过15% 可以结转
公益性捐赠 年会计利润总额 不超过12% 3年内结转
 
 
成本
费用
合理的工资薪金 准予扣除
劳保支出
“五险一金”
商业保险(特殊工种)
财产保险
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生意外保险费
税金 “六税一费” 准予扣除
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不得扣除
损失 人为或不可抗力造成的 按“净损失”扣除
其他
支出
借款费用 费用化 金融机构借款利息据实扣除
非金融机构,法定利率内扣除
资本化 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不得扣除
资本弱化
 
债权性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金融(5:1)其他(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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