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点精讲 | 第一章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和责任

所属考试证券从业资格
所属科目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对应大纲《证券行业专业人员一般业务水平评价测试大纲(2025)》
所属章节第一章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知识点名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和责任
适用等级一般业务水平评价测试(一般从业资格)
考试分值约 6 分

核心内容

  • 任职资格的禁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因经济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 忠实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应当采取措施避免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冲突,不得利用职权牟取不正当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 勤勉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勤勉义务,执行职务应当为公司的最大利益尽到管理者通常应有的合理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 禁止行为: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挪用公司资金;不得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不得利用职权收受非法收入;不得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不得实施其他违反忠实义务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
  • 关联交易与商业机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应当就有关事项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通过;其近亲属或者其控制的企业与公司交易,适用同一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一百八十三条)。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但已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经决议通过,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不能利用该商业机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
  • 竞业禁止与归入权:未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经决议通过,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违反上述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 赔偿责任与股东代表诉讼:执行职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

易错点

易错点:认为忠实义务与勤勉义务只约束董事。→ 正确理解: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与勤勉义务,三类人员一体适用。
易错点:认为只要向董事会口头说明就可以开展关联交易。→ 正确理解:应当就有关事项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通过,仅作说明而未履行决议程序不符合要求。
易错点:认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自行经营与公司同类的业务。→ 正确理解:未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经决议通过,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易错点:认为违反忠实义务所得收入归个人所有。→ 正确理解:违反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公司享有归入权。

记忆口诀

记「两类义务=忠实(避免利益冲突、不牟取不正当利益)+勤勉(为公司最大利益尽合理注意);五类禁止=侵占挪用、以个人名义开户存储、收受非法收入、佣金归己、擅自披露秘密;关联交易先报告后决议;商业机会与竞业须报告并经决议;违者收入归公司、损失要赔偿、他人受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也要担责;股东可提代表诉讼」。

考试分值

该知识点多以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出现,常考任职资格的禁止情形、忠实义务与勤勉义务的内涵、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禁止行为、关联交易与竞业禁止的程序要求以及归入权与赔偿责任,预计分值约 6 分。

经典例题

1.【单项选择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A. 五年 B. 三年 C. 二年 D. 一年

答案:A
解析:考查任职资格的禁止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故选 A。

2.【多项选择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 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应当采取措施避免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冲突 B. 对公司负有勤勉义务,执行职务应当为公司的最大利益尽到管理者通常应有的合理注意 C. 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但已报告并经决议通过等情形除外 D. 违反忠实义务所得的收入可以归个人所有

答案:ABC
解析:考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忠实义务与勤勉义务的内涵、商业机会规则,A、B、C 正确;违反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D 错误。

常见问题(QA)

Q1:忠实义务与勤勉义务有什么区别?
A1:两者规范的角度不同。忠实义务解决的是「利益冲突」问题,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把公司利益放在自身利益之前,不得利用职权牟取不正当利益,具体表现为不得侵占公司财产、不得收受非法收入、不得攫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不得擅自经营同类业务、关联交易须报告并经决议等。勤勉义务解决的是「尽职程度」问题,要求其执行职务时为公司的最大利益尽到管理者通常应有的合理注意,具体表现为出席会议、审阅材料、审慎决策、对异常事项提出质疑并跟踪落实等。简单说,忠实义务要求「不谋私」,勤勉义务要求「尽到责」,两者共同构成对公司经营者的基本约束。
Q2:为什么关联交易与竞业行为要设置报告与决议程序?
A2:关联交易与竞业行为本身并不当然损害公司利益,但都存在利益冲突的可能:关联交易中,交易条件是否公允难以由交易双方自行证明;竞业行为中,经营者可能把本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与客户资源转移到自己控制的其他主体。设置报告与决议程序,一是让公司和其他股东知情,把交易或者竞业安排置于公司治理机构的审视之下;二是通过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形成独立判断,避免由存在利益冲突的人员自行决定;三是留下书面记录,便于事后追责与救济。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要求先报告、再按公司章程规定经决议通过,未履行程序即属违反忠实义务,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Q3:这个知识点通常怎么考?
A3:多考任职资格的禁止情形,尤其是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未逾三年等期限;也考忠实义务与勤勉义务的内涵区分,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禁止行为;还可能考关联交易与商业机会的报告决议程序、竞业禁止、归入权、赔偿责任与股东代表诉讼的持股比例与持股期限要求。干扰项常把义务主体限定为董事,把口头说明当作已履行程序,或者认为违反忠实义务所得收入归个人。

依据:中国证券业协会 官方考试大纲 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 https://www.sac.net.cn/
说明:《证券行业专业人员一般业务水平评价测试大纲(2025)》由中国证券业协会 2025 年 11 月发布,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现行一般业务水平评价测试科目为《金融市场基础知识》与《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两科。如辅导教材内容与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有抵触,以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准。
本文内容依据官方考试大纲与现行法律法规整理,仅供参考,具体以官方教材及现行法律法规原文为准。如遇政策调整,请以中国证券业协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官方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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