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点精讲 | 第一章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的基本要求和内容
| 所属考试 | 证券从业资格 |
|---|---|
| 所属科目 |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
| 对应大纲 | 《证券行业专业人员一般业务水平评价测试大纲(2025)》 |
| 所属章节 | 第一章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
| 知识点名称 |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的基本要求和内容 |
| 适用等级 | 一般业务水平评价测试(一般从业资格) |
| 考试分值 | 约 6 分 |
核心内容
- 财务会计制度的建立义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零八条)。这一义务是强制性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不得免除,财务会计制度的具体规范由财政部门统一制定。
- 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与审计: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零九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等。
- 财务会计报告的送交、置备与公告: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会年会的二十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条)。三者对象不同、期限不同,是高频命题点。
- 法定公积金与任意公积金的提取: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
- 税后利润的分配顺序与比例: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全体股东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注意是“实缴”出资比例而非“认缴”。
- 违法分配利润的后果与分配时限:股东会、董事会违反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应当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股东会作出分配利润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个月内进行分配。
- 资本公积金的来源与公积金的用途: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发行无面额股所得股款未计入注册资本的金额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列入资本公积金的其他项目,应当列为资本公积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三条)。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弥补亏损应当先使用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仍不能弥补的,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与解聘: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这一安排使审计机构的选任接受公司治理机构的约束,防止由管理层单方决定。
易错点
记忆口诀
考试分值
该知识点多以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出现,常考法定公积金的提取比例与上限、财务会计报告的送交与置备期限、利润分配的顺序与比例、公积金的用途与转增限制以及违法分配的退还责任,预计分值约 6 分。
经典例题
1.【单项选择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A. 百分之十 B. 百分之五 C. 百分之十五 D. 百分之二十五
解析:考查法定公积金的提取比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法定公积金,故选 A;百分之二十五是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的留存下限。
2.【多项选择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公司财务会计制度,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 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会年会的二十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 B.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C.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D. 股东会、董事会违反规定在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分配利润的,股东无需退还
解析:考查财务会计制度的主要内容。财务会计报告的置备期限、法定公积金的上限规则、库存股不参与分配,A、B、C 正确;违法分配的利润,股东应当退还公司,D 错误。
常见问题(QA)
- Q1:为什么法律要对利润分配规定固定的顺序?
- A1:利润分配的顺序实质上是对公司资本维持与债权人保护的技术安排。公司税后利润首先是经营成果,但对债权人而言,它同时是偿债的最后缓冲。如果允许股东先分配利润、后弥补亏损,等于把亏损留给公司和债权人承担,公司资本会被逐步抽空。因此法律规定先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再提取法定公积金、最后才能向股东分配,并且要求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注册资本百分之五十以上才可停止提取,目的是让公司保留一块不得随意分配的积累。违反顺序分配的,股东应当退还,这一返还义务不因股东善意或者决议形式完备而免除。
- Q2:资本公积金与法定公积金有什么区别?
- A2:两者来源不同:法定公积金从税后利润中按百分之十强制提取,来源于经营成果;资本公积金来源于资本性交易,如溢价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发行无面额股所得股款未计入注册资本的金额以及财政部门规定列入的其他项目。两者用途的宽松程度也不同:法定公积金可以直接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或者转增注册资本;资本公积金主要用于转增注册资本,弥补亏损时只能在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仍不足以弥补的情况下按照规定使用。此外,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有留存下限要求,即留存部分不得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 Q3:这个知识点通常怎么考?
- A3:数字类考点最集中:法定公积金提取比例百分之十、累计达注册资本百分之五十可不再提取、转增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会前二十日置备、分配决议作出后六个月内完成分配。程序类考点考送交与公告的对象差异,即有限责任公司送交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置备供查阅、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公告。责任类考点考违法分配时股东的退还义务、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干扰项常把“实缴”写成“认缴”,把“转增前”写成“转增后”。
依据:中国证券业协会 官方考试大纲 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 https://www.sac.net.cn/
说明:《证券行业专业人员一般业务水平评价测试大纲(2025)》由中国证券业协会 2025 年 11 月发布,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现行一般业务水平评价测试科目为《金融市场基础知识》与《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两科。如辅导教材内容与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有抵触,以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准。
本文内容依据官方考试大纲与现行法律法规整理,仅供参考,具体以官方教材及现行法律法规原文为准。如遇政策调整,请以中国证券业协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官方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