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银行业务考点精讲 | 第一章 业务监管与职业道德 ·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配合保荐工作的要求
| 所属考试 | 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 |
|---|---|
| 所属科目 | 投资银行业务 |
| 对应大纲 | 《保荐代表人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测试大纲(2026)》 |
| 所属章节 | 第一章 业务监管与职业道德 |
| 知识点名称 |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配合保荐工作的要求 |
| 适用等级 | 专项业务水平评价测试(投资银行业务) |
| 考试分值 | 约 6 分 |
核心内容
- 制度依据:依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保荐业务规则》等规定,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方,应当配合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开展保荐工作。
- 提供资料:应当及时向保荐机构提供与保荐工作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接受核查:应当配合保荐机构开展尽职调查、现场检查、访谈与核查工作,安排相关人员出席与保荐工作有关的会议。
- 配合信息披露:应当配合保荐机构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及时通报可能影响发行上市条件的重大事项。
- 配合持续督导:在持续督导期间,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持续督导工作,按照约定报送有关文件资料、报告重大事项。
- 不得干预独立履职:不得干预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独立、客观、审慎地履行职责,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保荐机构出具与事实不符的文件。
- 违反配合义务的后果:不配合保荐工作、提供虚假资料或者隐瞒重大事项的,保荐机构可以拒绝推荐或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报告,相关方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易错点
易错点:认为配合保荐工作是保荐机构的事,与发行人无关。→ 正确理解: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方均负有配合义务。
易错点:认为只要提供资料即可,不必保证其真实性。→ 正确理解:应当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易错点:认为可以要求保荐机构出具符合自身意愿的文件。→ 正确理解:不得干预保荐机构独立、客观、审慎履职,不得要求其出具与事实不符的文件。
记忆口诀
配合义务记「及时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接受核查、配合披露、配合督导、不得干预」。
考试分值
该知识点多以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出现,常考配合义务的具体内容与违反配合义务的后果,预计分值约 6 分。
经典例题
1.【单项选择题】根据保荐业务相关规定,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方应当( )。
A. 仅提供财务报表 B. 及时提供与保荐工作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C. 由保荐机构自行收集全部资料 D. 拒绝接受现场核查
答案:B
解析:考查发行人的资料提供义务。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方应当及时提供与保荐工作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故选 B。
解析:考查发行人的资料提供义务。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方应当及时提供与保荐工作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故选 B。
2.【多项选择题】发行人及其相关方配合保荐工作的要求包括( )。
A. 配合保荐机构开展尽职调查、现场检查与核查 B. 配合保荐机构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C. 在持续督导期间配合保荐机构的持续督导工作 D. 干预保荐机构独立、客观、审慎地履行职责
答案:ABC
解析:考查配合义务的具体内容。配合尽职调查与核查、配合信息披露、配合持续督导均属配合义务,A、B、C 正确;干预保荐机构独立履职违反配合要求,D 错误。
解析:考查配合义务的具体内容。配合尽职调查与核查、配合信息披露、配合持续督导均属配合义务,A、B、C 正确;干预保荐机构独立履职违反配合要求,D 错误。
常见问题(QA)
- Q1:为什么保荐工作的配合义务要由发行人及其相关方共同承担?
- A1:保荐机构要对发行上市申请承担推荐与持续督导责任,其尽职调查必须建立在真实、完整的资料与充分的核查条件之上。这些资料和条件掌握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方手中,只有各方共同配合,保荐机构才能实质性地核实情况,因此配合义务由各方共同承担。
- Q2:实际业务中发行人不配合核查会有什么后果?
- A2:不配合保荐工作、提供虚假资料或者隐瞒重大事项的,保荐机构可以拒绝推荐,或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报告;相关方还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保荐机构也应当完整记录沟通与核查过程,作为履职留痕。
- Q3:这个知识点通常怎么考?
- A3:多考配合义务的具体内容(提供资料、接受核查、配合信息披露与持续督导)与违反配合义务的后果,干扰项常把配合义务说成只有保荐机构一方的事,或者认为可以提供不实资料。
依据:中国证券业协会 官方考试大纲 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 https://www.sac.net.cn/
说明:《保荐代表人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测试大纲(2026)》由中国证券业协会 2026 年 6 月发布,自 2026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对应科目为《投资银行业务》。如辅导教材内容与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有抵触,以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准。
本文内容依据官方考试大纲与现行法律法规整理,仅供参考,具体以官方教材及现行法律法规原文为准。如遇政策调整,请以中国证券业协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官方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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