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练 | 2026年11月2日 保荐代表人(专项·投资银行业务)(第 26 期)
| 试题来源 | 投资银行业务 · 中国证券业协会官方考试大纲 |
|---|---|
| 所属考试 | 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 |
| 所属科目 | 投资银行业务 |
| 对应大纲 | 《保荐代表人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测试大纲(2026)》 |
| 所属章节 | 第一章 业务监管与职业道德 |
| 覆盖知识点 | 综合惩防体系的四个维度、全链条追责的五类主体、中介机构的看门人职责、欺诈发行与信息披露违法的法律适用、行政刑事民事三位一体追责、保荐机构内控与延伸核查 |
| 试题分值 | 单项选择题 2 分 × 3、多项选择题 3 分 × 1、判断题 1 分 × 1,合计 10 分 |
| 难度 | 中等 |
本期试题(共 5 题)
1.【单项选择题】(2 分)关于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基本思路,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 以事后行政处罚为唯一手段 B. 从打击、防范、协同、基础制度四个维度构建综合惩防体系 C. 仅追究发行人及其董事长的责任 D. 仅依靠中介机构自查自纠
2.【单项选择题】(2 分)对欺诈发行行为,可以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条款是( )。
A. 第一百八十一条 B. 第三条 C. 第四十四条 D. 第一百六十一条
3.【单项选择题】(2 分)在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体系中,保荐机构的角色定位是( )。
A. 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 B. 资本市场的信息鉴证者与“看门人” C. 财务报告的编制主体 D. 审计意见的出具主体
4.【多项选择题】(3 分)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的追责体系包括( )。
A. 行政责任,包括罚款、市场禁入与业务资格限制 B. 刑事责任,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C. 民事赔偿,支持投资者通过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主张权利 D. 仅由行业协会内部通报处理
5.【判断题】(1 分)财务造假的责任主体仅限于发行人的董事长和财务负责人,不包括配合造假的客户与供应商。
A. 正确 B. 错误
答案与解析
解析:考查综合惩防体系的框架。文件明确标本兼治、系统谋划,从打击、防范、协同、基础制度四个维度构建体系,B 正确。A 项片面强调事后处罚;C 项遗漏了控股股东、中介机构、配合方等主体;D 项与监管主导的定位不符。故选 B。
解析:考查法条适用。第一百八十一条针对发行人在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的情形,即欺诈发行,A 正确。第三条是证券活动的基本原则;第四十四条涉及短线交易限制;第一百六十一条规范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行为。故选 A。
解析:考查中介机构职责。保荐机构承担核查验证职责,是资本市场的信息鉴证者与“看门人”,B 正确。A 项为发行人;C 项为发行人财务部门;D 项为会计师事务所。故选 B。
解析:考查立体化追责体系。行政、刑事、民事三种责任并行不悖,构成三位一体的追责格局,A、B、C 正确。D 项错误,行业自律处理不能替代行政、刑事与民事责任,且与“综合惩防”的定位不符。故选 A、B、C。
解析:考查全链条追责。惩防体系覆盖发行人、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中介机构以及配合造假的客户、供应商等第三方,目的在于切断造假的外部供给。故题干错误,选 B。
本期小结
本期 5 题围绕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展开,覆盖“打、防、协同、基础制度”四位一体的框架、全链条追责的主体范围、中介机构的看门人职责、欺诈发行与信息披露违法的法条分工,以及行政刑事民事三位一体的追责格局。
相关知识点详见 → 投资银行业务考点精讲 | 第一章 业务监管与职业道德 · 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要求
依据:中国证券业协会 官方考试大纲 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 https://www.sac.net.cn/
说明:《保荐代表人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测试大纲(2026)》由中国证券业协会 2026 年 6 月发布,自 2026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对应科目为《投资银行业务》。如辅导教材内容与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有抵触,以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准。
本文内容依据官方考试大纲与现行法律法规整理,仅供参考,具体以官方教材及现行法律法规原文为准。如遇政策调整,请以中国证券业协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官方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