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练 | 2026年10月16日 期货从业(统考·期货投资分析)(第 13 期)
| 试题来源 | 期货投资分析 · 中国期货业协会官方考试大纲 |
|---|---|
| 所属考试 | 期货从业 |
| 所属科目 | 期货投资分析 |
| 对应大纲 | 《2024年"期货投资分析"考试大纲》 |
| 所属章节 | 第四章 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分析与应用 |
| 覆盖知识点 | 在促进农业发展中的应用、在实体企业中的应用、在资产配置中的应用 |
| 试题分值 | 单项选择题 2 分 × 3、多项选择题 3 分 × 1、判断题 1 分 × 1,合计 10 分 |
| 难度 | 进阶 |
本期试题(共 5 题)
1.【单项选择题】(2 分)在「保险+期货」模式中,保险公司为转移自身承保的农产品价格风险,通常向( )购买场外期权。
A. 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 B. 中国期货业协会 C. 期货交易所 D. 商业银行
2.【单项选择题】(2 分)农业经营主体依据期货价格及其期限结构判断未来供求格局、据此调整种植面积与品种结构,这体现的是期货市场的( )。
A. 价格发现功能 B. 风险转移功能 C. 融资功能 D. 结算功能
3.【单项选择题】(2 分)在农产品基差贸易中,交易双方以「期货价格+基差」定价,其中基差风险通常由( )。
A. 约定承担基差风险的一方承担 B. 期货交易所承担 C. 由监管部门承担 D. 双方均不承担,由市场自动消化
4.【多项选择题】(3 分)关于「保险+期货」模式,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 农户通过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参与,不需要直接进入期货市场交易 B. 保险公司通过购买场外期权把价格风险转移给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 C. 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通过在期货市场对冲管理承接的风险 D. 该模式自 2016 年起连续多年被写入中央一号文件
5.【判断题】(1 分)标准仓单在农产品流通中只能用于实物交割,不能用于质押融资。( )
A. 正确 B. 错误
答案与解析
解析:考查「保险+期货」模式的运作链条。该模式中,农户向保险公司购买价格保险或收入保险,保险公司收取保费后通过购买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提供的场外期权把价格风险转移出去,风险管理子公司再在期货市场进行对冲操作,故选 A。中国期货业协会是行业自律组织,期货交易所提供交易场所与规则,商业银行主要提供融资等金融服务,均不向保险公司出售场外期权。
解析:考查期货市场价格发现功能的农业应用。期货价格由众多参与者集中竞价形成,具有公开、连续、预期性强的特点,能够较及时地反映未来供需变化;农业经营主体据此判断来年供求格局并调整种植面积与品种结构,正是价格发现功能在农业生产决策中的应用,故选 A。风险转移功能主要通过套期保值与「保险+期货」实现;融资功能主要通过标准仓单质押等方式实现;结算功能是期货交易的后台环节,均与题干描述不符。
解析:考查基差贸易的风险分担机制。基差贸易把定价拆分为「期货价格」与「基差」两部分,价格整体水平的波动风险由承担期货头寸的一方在期货市场管理,而基差风险则由交易双方按约定由承担基差风险的一方承担,故选 A。期货交易所提供交易场所与规则、监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均不承担交易双方的基差风险;选项 D 认为风险无需承担,不符合基差贸易的定价逻辑。
解析:考查「保险+期货」模式的特点与政策背景。在该模式中,农户、家庭农场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向保险公司购买价格保险或收入保险,并不直接进入期货市场交易,A 正确;保险公司通过购买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提供的场外期权转移价格风险,B 正确;风险管理子公司再在期货市场进行对冲操作管理承接的风险,C 正确;该模式自 2016 年起连续多年被写入中央一号文件,试点范围与品种不断扩大,D 正确。故四个选项均正确。
解析:考查标准仓单的用途。标准仓单除用于实物交割外,还可以作为质押物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即标准仓单质押融资。由于标准仓单由交易所统一注册、格式规范、价值易于评估,金融机构接受度较高,已成为农业企业解决收购旺季资金需求的重要渠道,故题干表述错误。
本期小结
本期 5 题围绕「期货投资分析」中「在促进农业发展中的应用」展开,覆盖「保险+期货」模式的运作链条与各参与主体的角色分工(农户—保险公司—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期货市场)、期货市场价格发现功能对种植结构调整的引导作用、基差贸易的风险分担机制、标准仓单质押融资的用途,以及「保险+期货」的政策背景,重点把握「农户不直接进入期货市场」这一关键判断点与基差贸易的风险分配逻辑。
相关知识点详见 → 期货投资分析考点精讲 | 第四章 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分析与应用 · 在促进农业发展中的应用
依据:中国期货业协会 官方考试大纲 来源:中国期货业协会 https://www.cfachina.org/
说明:中国期货业协会 2024 年 4 月 12 日发布的《期货基础知识》《期货法律法规》《期货投资分析》考试大纲,2025、2026 年考试沿用;其中《期货基础知识》《期货法律法规》为一般从业科目,《期货投资分析》为专项科目。如辅导教材内容与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有抵触,以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准。
本文内容依据官方考试大纲与现行法律法规整理,仅供参考,具体以官方教材及现行法律法规原文为准。如遇政策调整,请以中国期货业协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官方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