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练 | 2026年10月25日 期货从业(统考·期货法律法规)(第 26 期)
| 试题来源 | 期货法律法规 · 中国期货业协会官方考试大纲 |
|---|---|
| 所属考试 | 期货从业 |
| 所属科目 | 期货法律法规 |
| 对应大纲 | 《2024年"期货法律法规"考试大纲》 |
| 所属章节 | 第六章 期货领域的司法裁判 |
| 覆盖知识点 | 期货犯罪的主要类型 |
| 试题分值 | 单项选择题 2 分 × 3、多项选择题 3 分 × 1、判断题 1 分 × 1,合计 10 分 |
| 难度 | 进阶 |
本期试题(共 5 题)
1.【单项选择题】(2 分)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期货公司的行为,可能构成的犯罪是( )。
A. 非法经营罪 B.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C.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 D. 职务侵占罪
2.【单项选择题】(2 分)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一条,单位犯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的处罚原则是( )。
A. 仅对单位判处罚金 B. 仅对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C. 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D. 对单位与个人择一重者处罚
3.【单项选择题】(2 分)期货公司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资金挪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可能构成的犯罪是( )。
A.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 B. 挪用资金罪 C.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D.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
4.【多项选择题】(3 分)关于期货犯罪的刑事责任与民事、行政责任的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B. 受到刑事处罚后,投资者仍可依法主张民事赔偿 C. 监管机构可以同时作出行政处罚 D. 刑事责任成立即吸收民事赔偿责任
5.【判断题】(1 分)以期货投资咨询名义变相代理客户从事境外期货交易,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
A. 正确 B. 错误
答案与解析
解析:考查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的构成。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未经批准擅自设立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等金融机构的,构成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故选 B。非法经营罪针对非法经营业务,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针对擅自运用客户资金,职务侵占罪针对侵占本单位财物。
解析:考查单位犯罪的双罚制。依第三十一条,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故选 C。仅罚单位或仅罚个人均不完整,也不是择一重处的处理方式。
解析:考查挪用资金罪的构成。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构成挪用资金罪,故选 B。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对象是客户交付的受托财产而非本单位资金,两者不可混同。
解析:考查三类责任的衔接。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第十二章,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A 正确;刑事责任不免除民事赔偿,投资者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五条等规定主张赔偿,B 正确、D 错误;行政处罚与刑事责任可以并行,C 正确。
解析:考查非法经营罪的适用。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未经批准非法经营期货业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以咨询名义变相代理境外期货交易,实质是未经许可经营期货业务,故该判断正确。
本期小结
本期 5 题围绕「期货犯罪的主要类型」展开,覆盖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的识别、单位犯罪的双罚制、挪用资金罪的构成、三类责任的衔接以及非法经营罪的适用五个角度。
相关知识点详见 → 期货法律法规考点精讲 | 第六章 期货领域的司法裁判 · 期货犯罪的主要类型
依据:中国期货业协会 官方考试大纲 来源:中国期货业协会 https://www.cfachina.org/
说明:中国期货业协会 2024 年 4 月 12 日发布的《期货基础知识》《期货法律法规》《期货投资分析》考试大纲,2025、2026 年考试沿用;其中《期货基础知识》《期货法律法规》为一般从业科目,《期货投资分析》为专项科目。如辅导教材内容与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有抵触,以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准。
本文内容依据官方考试大纲与现行法律法规整理,仅供参考,具体以官方教材及现行法律法规原文为准。如遇政策调整,请以中国期货业协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官方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