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2017年春季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通知(2)
时间:2017-04-07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 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3号)规定,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水平。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工作程序 (一)提交申请材料阶段 1.网上申报:4月15日—5月5日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第一类申请人在首页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 第二、三类申请人在首页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