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2017年春季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通知(3)
时间:2017-04-07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 2.体检及现场确认时间:5月13日—5月18日 第一、二类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申请人网上填报完毕后用A3纸自行正反双面打印); (2)到工作单位(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两份; (3)到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的《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体检时间及医院请咨询各认定机构)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仅人事关系在我市的申请人,另需补充提交与工作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及由工作单位缴纳的一年以上社会保险证明); (5)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第一类申请人必须提交其师范专业的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明者,需提供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2016年3月(含)之后取得合格证明者,需提供合格证打印件2份); (8)第一类申请人(教育硕士除外)需提供入学当年招生计划表复印件、招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和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复印件(招生计划表或录取审批表必须明确显示其为师范专业,否则无效;招生计划表、审批表复印件需加盖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9)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证件照片一张(与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 (10)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