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涉外投资法律制度的规定,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工作机制的牵头机构有()。-考呗网题库移动版
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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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国家发展改革委
B.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C.商务部
D.国家外汇管理局

参考答案A,C
解析:选项AC当选,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工作机制办公室设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双牵头,承担外资安全审查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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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临时保障措施采取提高关税的形式
B.保障措施可以采取提高关税、数量限制等形式
C.对于提高关税,由商务部根据海关的建议作出决定,海关自公告规定实施之日起执行
D.对于采取数量限制,由商务部作出决定并予以公告,海关自公告规定实施之日起执行

简答题2024年3月1日,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A银行对于债务人甲公司提出的破产申请,并指定乙会计师事务所为甲公司破产管理人。管理人在履职时发现:
(1)甲公司股东刘某认缴出资200万元,出资期限为公司设立后5年内,刘某已向甲公司实缴出资50万元。管理人要求刘某缴纳剩余150万元出资,刘某以出资缴纳期限尚未届满为由拒绝。
(2)张某和赵某也是甲公司股东,分别持有甲公司8%和15%股权。经多方努力,张某、赵某与锦鲤公司达成初步共识,由锦鲤公司参与甲公司破产重整。于是,张某和赵某共同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人民法院审阅相关申请材料后裁定同意,并同意甲公司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3)重整期间,A银行提出,甲公司曾以其自有厂房、设备若干提供抵押,拟立即实现抵押权。管理人予以拒绝。
(4)在锦鲤公司的参与下,甲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制定完成自身重整计划草案,并将之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由于该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其表决设出资人组。该次表决中,出资人组的表决情况如下:包括刘某、张某、赵某在内的5名股东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其所持甲公司股权比例合计达40%,另有持股比例合计4%的股东予以反对,其余股东均未参与表决。
(5)最终,甲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被表决通过,并获得人民法院批准。重整计划执行期间,投资人锦鲤公司发生财务危机,该重整计划已无法继续执行。因此,乙会计师事务所申请人民法院宣告甲公司破产。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股东刘某拒绝缴纳出资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2)张某和赵某是否有权申请甲公司破产重整?并说明理由。
(3)管理人是否有权拒绝A银行实现抵押权的请求?并说明理由。
(4)甲公司出资人组对于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是否可以视为通过?并说明理由。
(5)乙会计师事务所是否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宣告甲公司破产?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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