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对外贸易经营者及其管理的表述中,符合对外贸易法律制度规定的有()。-考呗网题库移动版
经济法
首页 题库首页在线模考
取消

A.对外贸易经营实行特许制,经营者需经审批并获得外贸经营资格
B.国家可以允许部分数量的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业务由非授权企业经营
C.对外贸易经营者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
D.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登记的,海关不予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验放手续

参考答案B,C
解析:选项A不当选,对外贸易实行特许制的时代已经过去,现在我国的对外贸易经营无须专门许可。选项B当选,实行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业务原则上只能由经授权的企业经营,但国家允许部分数量的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业务由非授权企业经营。选项C当选,对外贸易经营者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组织,如合伙,还可以是个人,即自然人。选项D不当选,我国已经取消了对外贸易经营者的备案登记制度。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不再需要备案登记。

你可能喜欢

A.境内金融机构和中资企业借用的外债资金可以结汇使用
B.短期外债不得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等中长期用途
C.符合规定的债务人向境内金融机构借款时,可以接受境外机构或个人提供的担保
D.境外借款、发行债券、国际融资租赁均属于外债

简答题A公司是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2024年9月,A公司的债权人B公司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A公司财产。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发现,A公司财产经强制执行后仍不足以完全清偿B公司债务。A公司的另一债权人C公司知悉该情况后,于2024年11月15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A公司的破产申请。A公司提出异议,称C公司并未自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仅凭B公司强制执行后无法得到足额清偿的结果不足以判断C公司债务能否获得清偿。
人民法院于2024年11月26日裁定受理A公司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管理人。在该破产案件中,存在以下事实:
(1)2023年8月,D公司向甲银行借款200万元,借期一年,A公司以其自有设备为D公司的借款向甲银行提供了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借款到期后,D公司未能偿还。经A公司,D公司,甲银行三方协商,甲银行将A公司用于抵押的设备依法拍卖,所得价款全部用于清偿借款本息,但仍余30万元未能清偿。
(2)2023年5月31日,赵某与A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向A公司购买一套商品房用于居住,合同签订时,房屋尚未建成。后因A公司资金周转困难,工程已停工数月,至人民法院受理A公司破产申请时,仍未恢复施工,已无实际交付的可能。此时,赵某已支付了40%的价款。得知A公司破产申请的事实后,赵某向A公司管理人主张返还其已支付的价款,并主张其价款返还请求权优先于工程价款、甲银行的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3)2024年1月,A公司向E公司购买了一套施工设备,双方约定:分期付款,A公司付清全部价款之后才能取得该批货物的所有权,若E公司依法行使取回权,A公司在E公司取回后的2个月内支付剩余货款,则可以将该批货物回赎。截至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A公司已经支付70%的货款。A公司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该合同,但无正当理由拒绝支付剩余货款。E公司遂要求取回该批货物。
由于A公司在回赎期限内没有回赎该批货物,2025年2月15日,E公司将该批货物出售给了F公司,并将所得价款扣除A公司未支付的价款以及必要费用后,返还给了A公司。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A公司就C公司提出破产申请的异议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2)甲银行能否就尚未得到清偿的30万元向管理人申报破产债权?并说明理由。
(3)赵某主张其价款返还请求权优先于工程价款、抵押权和其他债权的主张能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4)E公司是否有权取回货物?并说明理由。
(5)E公司将货物转让给F公司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