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练 | 2026年10月31日 证券投资顾问(专项·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第 24 期)
| 试题来源 | 证券投资顾问业务 · 中国证券业协会官方考试大纲 |
|---|---|
| 所属考试 | 证券投资顾问 |
| 所属科目 | 证券投资顾问业务 |
| 对应大纲 | 《证券投资顾问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测试大纲(2024)》 |
| 所属章节 | 第一章 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监管 |
| 覆盖知识点 | 第三十二条七项监管措施、与研报六项措施的差异、证券法第二百一十三条双轨罚款、双罚制、第一百六十一条四类禁止行为、注册登记与兼任限制、公众媒体传播限制、诚信档案 |
| 试题分值 | 单项选择题 2 分 × 3、多项选择题 3 分 × 1、判断题 1 分 × 1,合计 10 分 |
| 难度 | 中等 |
本期试题(共 5 题)
1.【单项选择题】(2 分)根据《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该规定从事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采取的监管措施是( )。
A. 责令清理违规业务 B. 吊销营业执照 C. 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D. 认定其为不适当人选并终身禁入
2.【单项选择题】(2 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有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行为,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的,处以( )的罚款。
A. 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 B. 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 C. 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 D. 一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
3.【单项选择题】(2 分)根据《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券投资顾问( )。
A. 可以同时注册为证券分析师 B. 不得同时注册为证券分析师 C. 经所在机构同意即可同时注册为证券分析师 D. 取得特许金融分析师资格后可以同时注册为证券分析师
4.【多项选择题】(3 分)根据《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投顾业务违规的法律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 情节严重的,中国证监会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作出行政处罚 B. 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C.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D. 承担行政责任后,即可免除对投资者的民事赔偿责任
5.【判断题】(1 分)根据《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券投资顾问可以通过网络直播对具体证券作出买入、卖出或者持有的投资建议。
A. 正确 B. 错误
答案与解析
解析:考查第三十二条的监管措施与行政处罚、其他措施的界分。第三十二条列举七项措施,包含“责令清理违规业务”,故 A 正确。B 项吊销营业执照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公司登记法规作出;C 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行政处罚;D 项涉及市场禁入,须依《证券市场禁入规定》另行作出。故选 A。
解析:考查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一款的双轨罚款。有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行为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款。A 项是第二百一十四条对资料保存违规的罚款区间;B 项是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罚款区间;D 项为干扰数字。故选 C。
解析:考查第七条的兼任限制。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的人员,应当符合相关从业条件,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strong>证券投资顾问不得同时注册为证券分析师</strong>。该限制源于两类业务的执业立场与利益冲突管理要求不同,属强制性规定,不因机构同意或持有境外资格而豁免。故选 B。
解析:考查责任层次与并行原则。A、B 对应第三十二条后半段;C 对应证券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一款末段的双罚制。D 项错误:行政责任与民事赔偿责任<strong>性质不同、功能互补</strong>,可以同时适用,行政罚款上缴国库并不填补投资者损失,故不存在“承担行政责任即免除民事赔偿”的规则。故选 A、B、C。
解析:考查第三十一条。证券投资顾问不得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公众媒体,作出买入、卖出或者持有具体证券的投资建议。网络直播属于“网络”这一公众媒体的表现形式,同样在禁止范围内。第三十条鼓励的是对宏观经济、行业状况、证券市场变动情况发表评论意见,二者边界在于<strong>是否指向具体证券的买卖持有建议</strong>。题干表述错误,故选 B。
本期小结
本期 5 题围绕投顾业务违规的后果展开,覆盖第三十二条七项监管措施、第二百一十三条的定额罚款区间、投顾与分析师注册的互斥规则、责任并行原则、公众媒体的传播限制,重点检验“投顾七项、研报六项”的差异与“有违法所得按倍数、无违法所得按定额”的判断顺序。
相关知识点详见 → 证券投资顾问业务考点精讲 | 第一章 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监管 · 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人员从事证券投资顾问业务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监管措施及法律责任
依据:中国证券业协会 官方考试大纲 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 https://www.sac.net.cn/
说明:《证券投资顾问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测试大纲(2024)》由中国证券业协会 2024 年 2 月 26 日发布并施行,对应科目为《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如辅导教材内容与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有抵触,以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准。
本文内容依据官方考试大纲与现行法律法规整理,仅供参考,具体以官方教材及现行法律法规原文为准。如遇政策调整,请以中国证券业协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官方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