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纳税人可以从缴纳税款之日起的1年内申请退税(关税),逾期不予受理。进出口货物完税后,如发现少征或漏征税款(非因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违规),海关有权在1年内予以补征。进出口货物完税后,如因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违反规定而造成少征或漏征税款的,海关在3年内可以追缴。
25、环境保护税的征收管理: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纳税人按季申报缴纳的,应当自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纳税人按次申报缴纳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
26、车辆购置税的纳税申报: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进行申报;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进口之日起60日内;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取得之日起60日内。
27、纳税人收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占用耕地手续的书面通知的当日。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
28、烟叶税按月计征,纳税人应当于纳税义务发生月终了之日起15日内申报并缴纳税款。
29、船舶吨税的纳税期限:自海关填发吨税缴款凭证之日起15日内缴清税款。
30、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设置账簿。扣缴义务人,自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分别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
31、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
32、采用邮寄的方式进行纳税申报: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采用数据电文的形式进行纳税申报:以税务机关计算机网络系统收到该数据电文的时间为申报日期。
33、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责令限期缴纳,并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金。
34、劳动关系建立时间:用工之日。
35、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此表节选自MR.H精讲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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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标准工时制:每日8小时,每周40小时。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37、带薪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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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不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情形: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请病假一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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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试用期期限(注意等号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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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竞业禁止期限:不得超过2年。
41、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3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2、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3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3、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这两种情形下,劳动者不能获得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没有履行通知程序,则属于违法解除,因此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对用人单位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4、经济性裁减人员后,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旧人。
45、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