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年第一号)(最新发布)(47)
时间:2020-03-18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点击:300次
科创板退市制度较主板更为严格,退市时间更短,退市速度更快;退市情形更多,新增市值低于规定标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导致退市的情形;执行标准更严,明显丧失持续经营能力,仅依赖与主业无关的贸易或者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关联交易维持收入的上市公司可能会被退市;且不设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重新上市制度,科创板上市公司股票退市风险更大。 2、市场风险 科创板股票集中来自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及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和战略新兴产业领域。大多数公司为初创型公司,公司未来盈利、现金流、估值均存在不确定性,与传统二级市场投资存在差异,整体投资难度加大,科创板股票市场风险加大。 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价格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前 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比例为 20%,可能产生股票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 科创板整体投资门槛较高,科创板的投资者可能以机构投资者为主,科创板股票流动性可能弱于其他市场板块,基金组合存在无法及时变现及其他相关流动性风险。 4、集中度风险 科创板为新设板块,初期可投标的较少,投资者容易集中投资于少量股票,市场可能存在高集中度状况,整体存在集中度风险。 5、系统性风险 科创板上市公司均为市场认可度较高的科技创新公司,在公司经营及盈利模式上存在趋同,所以科创板股票相关性较高,市场表现不佳时,系统性风险将更为显著。 6、政策风险 国家对高新技术产业扶持力度及重视程度的变化会对科创板上市公司带来较大影响,国际经济形势变化对战略新兴产业及科创板企业也会带来政策影响。 (六)基金转换风险 本系列基金中的任一基金终止,都会导致投资者不能从其他基金转换至该基金,从而给转换行为带来限制。在市场急剧波动的情况下,若干基金可能面临巨额转换的压力,从而使某些转换申请无法执行。 (七)其他风险 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会严重影响证券市场的运行,可能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影响基金收益水平,从而带来风险。 二、声明 (一)本系列基金未经任何一级政府、机构及部门担保。投资者自愿投资于本系列基金,须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二)除基金管理人直接办理本系列基金的销售外,本系列基金还通过其他代销机构代理销售,但是基金并不是代销机构的存款或负债,也没有经代销机构担保或者背书,代销机构并不能保证其收益或本金安全。 第十八节 基金终止与清算 一、基金的终止及处理方式 基金的终止分为基金的终止和系列基金的终止。 (一)基金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系列基金的任何一个基金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终止: 1、存续期间内,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连续 60 个工作日达不到 100 人,或连续 6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 2、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终止该基金的决定; 3、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该基金被中国证监会责令终止; 4、由于投资方向变更引起的基金合并、撤销; 5、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他情况。 一个基金的终止,并不影响本系列基金和本系列基金其他基金的存续。 (二)本系列基金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系列基金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终止: 1、本系列基金的全部基金终止; 2、本系列基金旗下仅有一只基金存续,且在一年内没有新增的基金时,本系列基金终止,剩余的基金作为单独的基金存续; 3、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本系列基金被中国证监会责令终止; 4、基金管理人因解散、破产、撤销等事由,不能继续担任本系列基金的管理人,而无其他适当的基金管理机构承接其权利及义务; 5、基金托管人因解散、破产、撤销等事由,不能继续担任本系列基金的托管人,而无其他适当的基金托管机构承接其权利及义务; 6、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他情况。 (三)本基金或本系列终止的处理方式 自基金终止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管理人负责组织成立基金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资 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二、基金清算小组 (一)自基金终止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管理人负责组织成立基金清算小组,基金清算小组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在基金清算小组接管基金资产之前,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按照《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继续履行保护基金资产安全的职责;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