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练 | 2026年10月21日 期货从业(统考·期货投资分析)(第 16 期)

试题来源期货投资分析 · 中国期货业协会官方考试大纲
所属考试期货从业
所属科目期货投资分析
对应大纲《2024年"期货投资分析"考试大纲》
所属章节第五章 股指期货及衍生品分析与应用
覆盖知识点产品开发与应用、交易策略、分析方法
试题分值单项选择题 2 分 × 3、多项选择题 3 分 × 1、判断题 1 分 × 1,合计 10 分
难度中等偏难

本期试题(共 5 题)

1.【单项选择题】(2 分)某股票组合市值 3000 万元,β 为 0.8。用沪深 300 股指期货(合约乘数每点 300 元)完全对冲系统性风险,指数点位 4000 点,应卖出合约( )手。

A. 20 手 B. 25 手 C. 30 手 D. 40 手

2.【单项选择题】(2 分)股指期货期现套利的机会能否成立,主要取决于( )。

A. 期货价格与现货指数的价差是否覆盖交易成本、冲击成本、资金成本与跟踪误差 B. 期货价格是否高于现货指数 C. 合约是否临近交割月 D. 市场整体是否处于上涨趋势

3.【单项选择题】(2 分)股指期货合约到期移仓时,近月合约与远月合约的价差会形成移仓损益。对该损益的正确理解是( )。

A. 属于展期成本,长期持有对冲头寸时应计入年化成本测算 B. 属于一次性费用,不影响产品长期收益 C. 只在交割月才会产生,平时可以忽略 D. 由交易所统一收取,与合约价差无关

4.【多项选择题】(3 分)关于股指期货在资管产品中的应用,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 套期保值型产品可用股指期货空头对冲组合的系统性风险 B. 市场中性产品把 β 对冲至接近零后,收益主要来自选股的超额收益 C. 结构化产品可用固定收益资产打底、以小比例资金构建衍生品增强端 D. 完成对冲后,产品不再承担跟踪误差与基差波动风险

5.【判断题】(1 分)计算股指期货对冲合约数量时,若组合的 β 大于 1,则所需合约数量多于按「组合市值÷合约价值」直接计算的结果。( )

A. 正确 B. 错误

答案与解析

1. 答案:A
解析:考查对冲合约数量的计算。合约价值=4000×300=120 万元;所需合约数=3000 万×0.8÷120 万=2400÷120=20 手,故选 A。选项 B 是漏乘 β 的结果(3000÷120=25);选项 C 是按 β=1.2 计算的结果;选项 D 是把 β 当作乘数误算的结果。β 小于 1 时所需合约少于「市值÷合约价值」,可用于检验答案是否合理。
2. 答案:A
解析:考查套利机会的判定标准。期现套利的理论收益是基差,但只有价差<strong>覆盖全部成本</strong>后才构成有效机会,成本包括交易成本、冲击成本、资金成本与跟踪误差,故选 A。选项 B 只看到价差方向,未考虑成本,是最常见的干扰项;选项 C、D 与套利机会是否成立无直接关系。
3. 答案:A
解析:考查展期成本的性质。移仓时卖出近月、买入远月(或反向),两者价差直接形成损益,属于<strong>展期成本</strong>;对于长期持有的对冲头寸,多次移仓的成本会累积,必须折算为年化成本计入产品收益测算,故选 A。选项 B 低估了累积效应;选项 C 错误,移仓通常发生在到期前而非交割时;选项 D 混淆了交易所手续费与价差损益。
4. 答案:ABC
解析:考查四类产品形态与风险认知。套保型产品以空头对冲系统性风险、中性产品把 β 压至接近零并以超额收益为主要来源、结构化产品以固收打底加衍生品增强,均正确,故选 A、B、C。选项 D 错误:对冲只能消除系统性风险,跟踪误差、基差波动、展期成本始终存在,极端行情下贴水扩大还会带来额外亏损。
5. 答案:A
解析:考查对冲公式的数量关系。合约数量=组合市值×β÷合约价值,当 β 大于 1 时,乘数大于 1,所得合约数量必然多于按「组合市值÷合约价值」计算的结果;β 小于 1 时则相反。故题干表述正确。这一关系可用于快速检验计算题答案是否落在合理区间。

本期小结

本期 5 题围绕股指期货的产品开发与应用展开,覆盖对冲合约数量的计算(β 小于 1 的情形)、期现套利机会的成本判定、展期成本的年化处理、四类产品形态与对冲后的残余风险,以及 β 与合约数量的数量关系,重点把握「合约数=市值×β÷(乘数×点位)」这一核心公式。

相关知识点详见 → 期货投资分析考点精讲 | 第五章 股指期货及衍生品分析与应用 · 产品开发与应用

依据:中国期货业协会 官方考试大纲 来源:中国期货业协会 https://www.cfachina.org/
说明:中国期货业协会 2024 年 4 月 12 日发布的《期货基础知识》《期货法律法规》《期货投资分析》考试大纲,2025、2026 年考试沿用;其中《期货基础知识》《期货法律法规》为一般从业科目,《期货投资分析》为专项科目。如辅导教材内容与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有抵触,以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准。
本文内容依据官方考试大纲与现行法律法规整理,仅供参考,具体以官方教材及现行法律法规原文为准。如遇政策调整,请以中国期货业协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官方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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