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练 | 2026年10月25日 证券从业(一般从业·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第 26 期)
| 试题来源 |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 中国证券业协会官方考试大纲 |
|---|---|
| 所属考试 | 证券从业资格 |
| 所属科目 |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
| 对应大纲 | 《证券行业专业人员一般业务水平评价测试大纲(2025)》 |
| 所属章节 | 第一章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
| 覆盖知识点 | 有限合伙企业的相关规定 |
| 试题分值 | 单项选择题 2 分 × 3、多项选择题 3 分 × 1、判断题 1 分 × 1,合计 10 分 |
| 难度 | 进阶 |
本期试题(共 5 题)
1.【单项选择题】(2 分)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数量上限为( )。
A. 二十个 B. 三十个 C. 五十个 D. 二百个
2.【单项选择题】(2 分)有限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财产份额时,应当( )。
A.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B. 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C. 经半数以上合伙人同意 D. 无需通知其他合伙人
3.【单项选择题】(2 分)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应当( )。
A. 立即解散并清算 B. 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C. 转为有限责任公司 D. 吸收新的有限合伙人后方可存续
4.【多项选择题】(3 分)关于有限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与合伙人交易,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 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B. 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C. 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D. 有限合伙人不得同本企业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
5.【判断题】(1 分)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 )
A. 正确 B. 错误
答案与解析
解析:考查第六十一条的设立条件。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且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故选 C。二十个、三十个、二百个均与该条规定的区间不符。
解析:考查第七十三条的流转规则。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外转让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故选 B。「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是普通合伙人对外转让财产份额的规则,不适用于有限合伙人。
解析:考查第七十五条的存续形态规则。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仅剩普通合伙人的,转为普通合伙企业,故选 B。企业并未因此丧失存续基础,无须先吸收新合伙人,也不涉及组织形式变更为公司。
解析:考查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利润分配的限制可由合伙协议另行约定,A 正确;有限合伙人与本企业交易的限制可由合伙协议另行约定,B 正确;有限合伙人竞业原则上被允许,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C 正确;D 表述以偏概全,与第七十条相反,错误。
解析:考查第七十六条的身份混同责任。有限合伙人本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担责,但其行为使第三人产生普通合伙人身份信赖时,为保护交易安全,就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故该判断正确。
本期小结
本期 5 题围绕「有限合伙企业的相关规定」展开,覆盖合伙人人数上限、财产份额对外转让的通知期限、存续形态变化、利润分配与交易竞业的宽松规则以及身份混同下的责任承担五个角度。
相关知识点详见 →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点精讲 | 第一章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 有限合伙企业的相关规定
依据:中国证券业协会 官方考试大纲 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 https://www.sac.net.cn/
说明:《证券行业专业人员一般业务水平评价测试大纲(2025)》由中国证券业协会 2025 年 11 月发布,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现行一般业务水平评价测试科目为《金融市场基础知识》与《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两科。如辅导教材内容与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有抵触,以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准。
本文内容依据官方考试大纲与现行法律法规整理,仅供参考,具体以官方教材及现行法律法规原文为准。如遇政策调整,请以中国证券业协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官方公告为准。